???湛江市信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一、重分類的含義
資產負債表項目的重分類列報,是對會計科目余額進行重新分類后填列在資產負債表項目,一般包括兩類。
一是按照資產和負債的屬性,對資產和負債會計科目余額的重分類列報,指根據會計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而非總賬余額(凈額)來確定報表往來賬項目的余額。當資產類往來會計科目期末出現貸方余額時,這時不再是資產而是負債,應重新分類到負債類科目;反之,當負債類往來科目期末出現借方余額時,這時不再是負債而是資產,應重新分類到資產類科目。
二是根據流動性,對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的重分類。根據變現期限劃分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根據到期期限劃分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而不是根據會計科目余額直接填列。
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沒有出現“重分類”這個名詞,但重分類是編制資產負債表的基本要求。在資產和負債的定義,以及編制會計報表的規定中有類似的要求。它是編制會計報表中這類操作的通俗說法。重分類只涉及資產負債表,不涉及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二、重分類的目的
重分類是為了客觀真實地反映企業實際財務狀況。期末資產余額應為借方,表示持有的資產;相應的,期末負債余額應為貸方,表示承擔的債務。在報表列報時,如果根據資產類會計科目貸方余額以負數或者借貸方余額抵減后余額列示在資產欄,或者將負債類會計科目借方余額以負數或者借貸方余額抵減后余額列示在負債欄,不僅不能反映資產負債的本來面目,甚至導致財務指標異常。如果資產類科目出現了貸方余額,不再是一項資產,而是一項負債;如果負債類科目出現了借方余額,不再是一項負債,而是一項資產;應該進行重分類列報。
三、具體操作
重分類列報,只調表不調賬,即不調整明細賬和總賬,只調整報表項目余額。核實會計科目余額是正確的情況下,再做重分類列報。
(一)往來賬重分類
1、應收賬款與預收賬款
應收賬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貸方余額,應將它重分類到預收賬款。相反,預收賬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借方余額,應將它重分類到應收賬款。
2、應付賬款與預付賬款
應付賬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借方余額,應將它重分類到預付賬款。相反,預付賬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貸方余額,應將它重分類到應付賬款。
3、其他應收款與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收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貸方余額,應將它重分類到其他應付款。相反,其他應付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借方余額,應將它重分類到其他應收款。
4、待攤費用與預提費用
待攤費用如期末出現貸方余額,應將它重分類到預提費用(或相關科目)。相反,預提費用如期末出現借方余額,應將它重分類到待攤費用。
5、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等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 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 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項目列示。
(二)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與非流動負債
6、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與其他非流動資產
預計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變現的非流動資產,要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列報。
屬于超過1年期以上的預付賬款的借方余額應當在“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
7、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與其他非流動負債
將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歸入流動負債類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企業預計能夠自主的將清償義務展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明細項目,應當重分類調整為“非流動負債”。
屬于超過1年期以上的預收賬款的貸方余額應當在“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列示。